体系运行阶段:
培训: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培训,同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考核。
体系试运行: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开展日常检测校准工作,填写相关记录表单。并进行内部质量控制活动,如定期使用标准物质、留样再测等。
能力验证: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或实验室间比对活动,验证检测校准能力。
管理体系:需按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且各要素都已运行并有相应记录,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运行 6 个月,包括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,能够在申请后三个月内接受 CNAS 的现场评审。
对标标准条款
以 ISO/IEC 17025:2017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为核心,拆解 15 个管理要素(如组织、文件控制、记录管理等)和 10 个技术要素(如人员、设备、方法验证等),明确每个条款的具体要求。
示例:针对 “4.5.14 服务供应商的选择”,需制定供应商评估流程,包括资质审核、服务质量评价记录等。
检测流程控制
方法验证:使用新标准或非标准方法前,需通过空白试验、重复性试验等验证方法的适用性和准确性,如化学分析方法需验证检出限、回收率等指标。
样品管理:从接收、标识、存储到处置全流程受控,如样品编号需且可追溯,危险样品需符合特定存储条件(如低温、防爆)。
数据与报告:检测报告需包含完整信息(如方法依据、环境条件、测量不确定度),且数据修改需遵循 “划改 + 签字” 原则,禁止直接涂改原始记录。